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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合同没签,工资还能要回来吗

在劳动关系中,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。但现实中,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,导致工资拖欠等问题。这种情况下,劳动者往往担心无法维权。实际上,即使没有书面合同,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法律依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



《劳动合同法》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未签订书面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。只要劳动者能证明自己提供了劳动,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。常见的证据包括工资转账记录、考勤表、工作邮件、同事证言等。这些材料能帮助劳动者在维权时占据主动地位。

追讨工资的第一步是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。通过书面或录音形式提出诉求,并保留沟通记录。若协商无果,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。若仍无法解决,劳动者可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,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,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二条规定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合同的,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。这一条款是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,劳动者应充分利用。

维权过程中,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。除上述材料外,工作服、工牌、会议记录等也能作为辅助证据。若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,劳动者可要求出具工资条或通过录音取证。电子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、邮件往来等需注意保存原始载体,必要时可公证以增强证明力。

时间节点也是维权关键。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为一年,从劳动关系终止或权益受侵害之日起算。超过时效可能导致败诉。因此,劳动者应尽早行动,避免因拖延而丧失胜诉权。

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完全有权追讨工资。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,关键在于及时收集证据并依法维权。遇到问题时,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寻求工会帮助,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